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是指承包人因將其承包的工程再發包給其他承包人所產生的糾紛。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一、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法律釋義
天津律師: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工程總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設計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設工程后,經發包人同意,將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部分工程,再發包給其他承包人,與其簽訂承包合同項下的合同。建設工程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
二、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管轄
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三、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
四、溫馨提示
《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實施,《民法典》實施后,《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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