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經濟合同中的法律選擇同國內貿易一樣,國際貿易中當事人之間也會發生貿易糾紛。但與國內貿易不同的是,由于各國法律對解決同一貿易糾紛的規定不盡一致,處理結果就不一樣。因而,法律選擇就成為國際貿易中常常碰到的問題。
國際貿易律師 涉外經濟合同法律選擇的必要性 近年來,受改革開放政策的鼓勵與保護,我國對外貿易取得了長足進展,但同時也遭受了不少損失。截至1995年底,外商拖欠我國企業債務數額高達800億美元,無法追回。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很多,但歸根到底是債權不能得到有效的司法保護?! ?br />在對外貿易中,無論利益取得還是受損,都取決于涉外經濟合同的效力、實際履行和司法保護狀況。由于世界各國法律制度不同,對爭議處理的有關組織來講,就存在一個適用哪國法律的問題;對合同當事人來講,按照國際慣例,雖然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在哪國解決都由當事人選擇,但法律適用最為關鍵。隨著國際貿易一體化的發展,國家間的民事交往也日益頻繁和密切,本著互利互惠和對等的原則,爭議無論以何種方式解決及在哪國解決,任何國家都不會一味地從保護本國和本國當事人利益出發作硬性規定,而是允許當事人有條件地選擇法律或者適用最密切聯系地法律。由于當事人一般對以最密切聯系地為連接點的準據法較難預測和把握,合同中的法律選擇就顯得尤為重要。因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涉外經濟合同中合理地選擇法律,是當事人通過有效的司法保護實現其合同權益的可靠保證?!?a href="http://www.754s.com/info-1333.html"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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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適用角度對涉外經濟合同中法律選擇問題加以探討
必須適用我國法的合同。在涉外經濟活動中,有些情況可能涉及一個國家的根本利益甚至主權,因而當事人就不得選擇解決該問題所適用的法律,而必須絕對地服從一國法律。這是世界各國常見的通行做法。根據我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第2款規定,必須適用我國法的合同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這3種合同當事人各方共同的履行地必須都在中國境內,即上述3種企業必須在中國境內舉辦,在境外舉辦這3種企業涉及的有關合同,不受此約束。
國際貿易律師 選擇外國法而不予適用的規定。當事人選擇了外國法而不予適用,除上述3種合同必須適用我國法外,還有兩種情況:第一,外國法的適用可能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第二,當事人選擇了程序法和沖突規范。無論仲裁還是訴訟,都是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爭議,外國實體法的適用一般不直接涉及本國國家利益,但如果當事人選擇了外國程序法或沖突規范,將直接危害本國司法獨立和國家主權,或者因應適用的法律難以查明和識別而導致糾紛一時無法解決。
國際貿易律師當事人選擇我國法時的法律適用。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當事人選擇我國法時的法律適用,分為我國法有規定和無規定兩種情況。當事人選擇我國法,我國法又有規定的,當然應適用我國法律規定,當我國法律與有關國際條約規定不一致時,則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br />在解決涉外經濟合同糾紛案中,這里的“有關”,一是指適用的公約與爭議的涉外經濟合同有關;二是我國與對方當事人所在國均為所要適用的國際條約的締約國或參加國。但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不能適用。
國際貿易律師 當事人選擇我國法,有時,我國法無相應的法律規定,則可以適用國際慣例。所謂國際慣例,是指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并被世界各國商人普遍接受的一系列例行做法的總和,即國際貿易習慣。這里應加以注意的是,普遍接受并不是指每個商人都接受。因此,對合同當事人來講,它的約束力要比國際條約弱。既然如此,一個國家對其完全可以有選擇地適用,而對國際條約,除非聲明保留的條款,則應當適用。
國際貿易律師 適用最密切聯系地法的情況。最密切聯系地,是指與所爭議的合同有關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和合同標的物所在地等。實踐中,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或者選擇的法律無效時,就適用最密切聯系地法,即密切聯系地法的適用以當事人無選擇或選擇無效為前提?! ?br />
法律選擇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對選擇的法律必須有充分的了解。當事人在合同中選擇的法律是用以衡量自身行為性質及處理的標準,選擇的法律不同,處理結果就不一樣。因此,合同當事人對選擇的法律事先有充分的了解是必要的。那些一味或概括地認為某國法律公正而不加以詳細了解的選擇,失之偏頗?! 》蛇x擇必須與主管選擇相結合。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及其在哪個國家解決,都由當事人自由選擇,這就是主管選擇。
國際貿易律師 法律選擇要具體。美國是目前世界貿易大國,當事人在實踐中都更多地選擇了美國法律,而相關合同爭議也較多。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除聯邦法律外,還有以州為單位形成的各自獨立的法律體系。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選擇了美國法,到底適用美國聯邦法還是美國當事人所在州的地方法律,目前在國際貿易法理論界看法還不一致,各國實際做法也不一樣?! ∽⒁鈪⒖纪顿Y保護協定和司法協定。投資保護協定是國家、政府間為了彼此保護對方國當事人在本國的投資而達成的協定。它自然地成為當事人直接投資協議的組成部分,因而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履行和解決合同爭議方面,都必須加以參考。司法協定是國家間為了相互承認和協助傳遞、執行法律文書而達成的協定。這更需要當事人加以參考,因為爭議無論在哪國解決,基本都涉及在他國執行的問題,而執行是由執行地國進行的,如果沒有這個協定,處理結果再有利,執行地國很可能以各種理由而不予執行,處理結果只能是一紙空文。選擇沒有外交關系的國家法律,就更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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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涉外律師二、涉外律師事務所簡介 上海錦天城(天津)律師事務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全國領先的律師事務所。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在二十大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蘇州、南京、成都、重慶、太原、青島、廈門、天津、濟南、合肥、鄭州、福州、南昌、西安、廣州、武漢、長春)開設分所。
三、涉外律師簡介田律師,執業律師,法律碩士,英語專業八級,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從業十余年來,在涉外合同糾紛、外商投資企業、股權收購、國際貿易糾紛、海事海商糾紛、外商投資法律咨詢、涉外仲裁、涉外訴訟、外商投資企業法律顧問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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